“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把他们也看老了。”小说以鄂温克族最后一个酋长女人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忧伤且诗意的故事,故事以“清晨”“正午”“黄昏”“半个月亮”四个部分,呈现了一个部落的兴衰与变迁。
像迟子建笔下所描绘的一样,阿来的《尘埃落定》讲述的,同样是少数民族的历史变迁。他巧妙地融入了浓厚的藏族文化元素,使得整部小说具有一种独特的民族风情。从服饰、饮食到风俗习惯,每个细节都让读者仿佛置身于那片神奇的土地上。
读《尘埃落定》第一个感受就是慢!凡厚重之作,大抵如此,都给人以阅读感官上的延迟满足。读金庸武侠小说的感受也是很慢,比如一个武打场面你来我往,写得花团锦簇,变幻无穷,放到整个叙事中看很漫长,但整个武打情节的节奏却是明快的。
与其说是一种慢,不如说是稳。
《尘埃落定》是一本描写藏族土司家族的史诗级长篇小说,号称中国版《百年孤独》。
《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是个傻子,他是当时的首领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醉酒后生下的孩子,他每天早晨醒来,都在努力的自我求证中,我是谁?我在哪?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傻子,却有着常人没有的敏锐观察力和感知未来的能力,默默地推动了土司家族的发展和壮大,也最终平静地走向死亡。
故事的开始是男主和随从抓画眉烤着吃,他可以为所欲为,因为他是麦其土司的二儿子,不过所有人称他为傻子,也包括他最喜欢的仆人卓玛。
所有人都觉得他的大儿子聪明能干会继承土司,小儿子白痴天真不会对他有威胁,土司把位置让给大儿子。后来大儿子被仇家杀害,二儿子带着媳妇跑回粮仓也继承了位置……再后来都归于平淡,西藏统一,土司覆灭。
整本书中,唯独傻子没有名字,他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置身事外地注视着整个土司家族的发展。他虽然有着一个蠢笨的躯体,举止言谈怪诞,但是他的内心应当是聪明而睿智的。
就是这样人畜无害的模样,这样一双神色呆滞的眼睛,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存亡,从前他是公认的“傻大个”,所以他躲过了很多的威胁,而当他慢慢阴差阳错地做了一些有益于土司家族的事情之后,他受到了哥哥的嫉妒,父亲的提防。
傻子少爷有一个正常的哥哥,这个哥哥有胆识有魄力,骁勇善战,英武彪悍,被认为是土司家族理所当然的继承者,但是他刚愎自用,争强好胜。哥哥只想开拓自己的领地,想要灭掉周围所有的土司,称霸一方,毕竟他太确信自己就是将来的土司了,然而他想不到的是,如果一个土司显得太过强大,富可敌国,必然会引起别人的不满,会有人觊觎,欲带皇冠,必承其重。
权利,欲望,情欲,这些字眼充斥着哥哥的一生。他短暂的一生,都在不断地争夺中度过。开阔疆野,夺取美人,从没有停止过,可是他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不如傻瓜弟弟。
傻子充分证明了“傻人有傻福”这句话,虽然对一切事情都不上心,好运气却是一直眷顾他。他置身其中,却超然物外。他无意间做了推进土司家族发展的决定,在周围土司都拼命种植罂粟的局势下,提议种植小麦,最后的结果是罂粟供过于求,周围土司的百姓纷纷陷入饥荒,转而向他们求助。在粮食短缺,百姓面临饿死的境地下,他又开立了商贸市场,与周围土司做起了生意,赚得盆满钵满,并且迎娶了美丽的妻子,还有可能成为两个土司之王。
然而这些都不是他刻意追求的,因为他从不在意,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傻子是真傻吗,我觉得不是,他其实脑子清楚通透,他很懂得审时夺势,懂得趋利避害,最重要的是他内心平静,他是大智若愚的。
他深知人不可能改变一切,人要学会适应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变革,要伺机而动而不是负隅顽抗。人的力量渺小,在时代巨变的浪潮中,一个人不过是一粒尘埃,终有落地的那一瞬,我们要等待,大多数的结局我们改变不了,唯有接受。
傻与聪明,其根本就是能不能认清自己,客观分析形势,顺应潮流,顺势而为。即使没有大智慧,抱朴守拙,也能行稳致远。
毫无疑问我是喜欢这个故事的,哪里都喜欢——山坡上的雪和鸟,屋子里闪闪发光的银饰,草原上马队行进扬起的沙尘,打旋儿的风,忠心或者不忠心的仆人们,贪婪或者愚昧的主子们,繁华热闹的市集,大帐篷里的自由又不自由的姑娘们……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具有魔幻现实主义的浓厚色彩。善于表达的阿来,以饱含激情的笔墨,独特限制的空间,诗意的文本,仰观俯察的审视目光,书写了现实恢宏、波澜壮阔的历史,展现了遥远而壮丽的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世界到处是落不定的尘埃。我是谁,我在哪儿?当有一天,我们如尘埃落定,会以怎样的风范垂示于大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要想不被裹挟其中,我们是不是也该经常自问一下呢?
当社会在不断向前,一种文明向另一种文明转化,一些曾经喧嚣的“尘埃”随着必然的毁灭与遗忘而悄然落定。而只有铭记才不会陨落,只有怀念才不会逝去。久处喧腾热闹的我们最应该做的是,珍惜当下,放慢脚步,认真欣赏生活中的美好,留住哪怕当你正驻足远眺,窗前凑巧拂过你面庞的一缕清风。
作者:程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