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人的西方形象
诗人谭夏阳将《李白来到旧金山》视为“探寻之旅”,探寻中国古诗的异域新生,无疑进行释梦般行为——他像个羞怯的姑娘,合上书本,整理好妆容,踏足于一个梦境的站台(嗯,这是谭夏阳诗作《晨光曲》的某个情景),把自己置身现代诗变奏的秩序中,试图凭借西方对中国古诗的翻译,去重新理解中国古诗的魅力,阐述中国古诗充盈当代性的能量。——是的,当代性,意味着更丰富、更有难度的书写。而西方对中国古诗的译作,充满着当代的各种可能。所谓中国古诗的异域新生,无疑指向中国文化的价值重估:“我们的诗歌和天性”正得到激活和解放。
“伟大的诗歌正是在不断的变形、不断的翻译之境中活着:诗作死于穷途末路。”书中引用美国学者艾略特·温伯格这句话,多少触动我心头的柔软之处:书中九个诗人不时处于艰难时势和不幸命运之中,却以囊括世界和万物的姿态,纵横纸上,飞动笔墨,将“穷途末路之悲”化为伟大的诗篇,并各自构筑他们在时间的形象。
长久以来,九个诗人的形象早在我心中反复跃动,比如李白的“孤傲和天才”,杜甫的“苦行与伟大”,王维的“悟寂为乐”,苏东坡的“智慧和旷达”,白居易的“通俗和清新”,寒山的“疯癫和出世”,李清照的“千古第一才女”,陶潜的“清高与隐逸”,谢灵运的“山水诗祖”……九个中国古典诗人无疑具有“吞吐八荒”的能量,他们的美德与才智,无疑是恒久的召唤。而西方如何重构他们的形象,这俨然是一个谜语?
有那么一刻,我把谭夏阳此书视为解谜的过程。比如,如何辨认李白是一个问题?即使作者一开始冠以天才李白,然而西方对李白的“误读、歪曲、曲解”不断涌现,比如酒鬼诗人、放荡之辈、暴力之徒……一切天才的形象容易被误解于种种谬见。在漫长的译介过程中,李白才完成形象上的自我构建。于是谭夏阳以欣喜的笔触写下:“随着这种从世俗人间的首要解放,李白呈现出丰富多样的面貌:狂饮者、狎妓者、笑傲权贵和礼法的人、挥笔洒墨的诗人,以及自然率真的天才。”但你再读下去,就知道中国诗人在西方传播是艰难的,比如李白在英语世界的首部完整传记《通天之路:李白传》,由美国华裔诗人、小说家哈金完成,2019年才在美国出版。李白尚且如此,其他诗人可想而知。
《寒山:异域的出世》一文充盈着空灵的旋律,斯奈德似乎成为主角,代替寒山活在另一个时空:在美国内华达山脉的山林中,他隐居、打坐修行,并以劳动的禅修去写作,诗歌是不时顿悟的结晶。他视寒山为精神象征:与寒山在一起,感觉日常生活和精神层面的统一,缔造“人、境、心的合一”。他诗作带有寒山诗歌的“孤远、清冽而神秘的意境”,他笔下的“寒山”就是内华达山,彻底把寒山美国化、自我化甚至日常化。斯奈德赋予诗歌新的源泉和力量:将大地的荣耀归还大地,让语言成为自然的一部分。
《杜甫:“伟大”的重构》或许是书中最令人激赏的篇章,谭夏阳以英国广播公司的诗歌纪录片《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展开对杜甫的叙述,我们能看到历史学家迈克·伍德对杜甫的高度评价:“只称杜甫为诗人,是低估了他在中国文学中的重要性,因为这一称唤将他的地位局限于诗人。在西方文化中,找不到一个与杜甫完全匹配的人物,一个体现了整个文明的情感与道德感的人物。”作为“诗人中的诗人”的杜甫,在西方传播中亦有过种种谬误:比如读杜诗,发疟子的病会痊愈;或者将韦应物的诗充当杜诗;或者有人代替杜甫撰写洋诗……当然,伟大归于伟大,宇文所安把杜甫视为一个伟大诗人的“标准”,他的诗歌、生活和处世哲学都充满“迷人的意味深长的东西”。在杜甫诗全集的一千四百首诗中,蕴藏着另一个杜甫,对当代读者充满吸引力。翻看杜甫时,我似乎醒悟,我已经置身于阅读的仪式中,甚至不断从一本书跳到另一本书,从书架上掏出赵毅衡的《诗神远游》、王家新的《以歌的桅杆驶向大地》、吴永安的《来自东方的他者》……比如,重读胡适的《白话文学史》中关于杜甫的篇章,他指出杜诗的伟大是回到“平实的人间”,使唐诗有着“成人的表现”,不再沉迷于“浪漫、做作、游戏”之作,而是表现人生、时代和国家的苦痛;废名的《论杜甫》则指出杜甫的性格及其诗作有着激烈、乐观、喜欢山川草木而不愿隐居以及“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癖好,甚至用“大胆的譬喻”形容他的激烈:“不像晋代的陶潜,倒像我们现在的鲁迅。”
可以说,伟大的诗在流转过程中,和谬误、错解和浅见一再对峙。当然时间最终会验证“水落石出”的清晰:中国古典诗人被正名,继而受人追捧,不过印证“伟大何以伟大,诗何以为诗”。
我甚至想,读《李白来到旧金山》一书,似乎是为了印证中国古典诗人的形象和译诗的幽微?我的验证是微小的,而他们的形象早在一册书中,并随时间闪耀着他们的伟大,“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阅读的状态大抵如此,抛弃更多陈规陋习,进行诗人佩索阿式“头脑中的旅行”:在未知的、梦幻的或者乌有的国度,你在想象中完成一个人的漫游,甚至有渐入佳境的品味,享受“解惑与解忧”的双重乐趣。
译诗的趣味和通透
《李白来到旧金山》同时讲述殊多翻译中国诗的西方汉学家,比如翟理斯、艾兹拉·庞德、阿瑟·韦利、陶友白、王红公、霍克思、加里·斯奈德、华兹生、宇文所安、大卫·辛顿……他们有着各式形象,凭着各自学识、认知和道德来辨识中国古典诗人及其诗作。
比如,在《白居易:通俗的感召力》一文中,韦利认为白居易的平实易懂略胜一筹,并下判断:白居易是唐代独一无二的大诗人,应该排在李杜前面。韦利翻译白居易的诗歌,喜欢采用多种人称和视角,通过叙述的转换,灵活地转切镜头,趋于某种戏剧性的叙述情景。然而,他没有翻译白居易两首代表作《长恨歌》和《琵琶行》,是出于他诗学的“考究”:白居易这两首叙述性长诗更多出于炫技,显得做作。谭夏阳在书中指出:韦利对于长诗结构的把握能力比较薄弱,没能进入白居易所描述的长诗情景中。英国作家西·康诺利在《现代主义代表作100种》将韦利的《中国古诗一百七十首》列入其中,并给予评语:1915年,庞德已在《神州集》里把意象主义运用到中国诗的翻译之中。韦利也是一位严谨的学者,他把整个的一种文化带进了英国诗歌……在豪放贪杯的李白通过许多版本的译文飘然而至时,我们或许可以断言说,那位更引人沉思的白居易的到来仅仅是韦利个人创作劳动的结果……
比如《王维:无我的争辩》一文中,讲述王红公、伯顿·沃森、加里·斯奈德、大卫·辛顿等人翻译王维诗歌《鹿柴》的不同译本,似乎印证一种诗学现象:观看王维的十九种方式。译诗是一次重构,不同译者可赋予一首古诗新的活力,其中墨西哥当代著名诗人奥克塔维奥·帕斯前后不断修改《鹿柴》的译句,其对诗学和语言不倦的“思考与推敲”,都让人肃然起敬。
我得说,我着迷于书中两个西方译者王洪公和萨姆·哈米尔的译诗。
萨姆·哈米尔个人情况在书中着墨不多,但他几首翻译李白、谢灵运的诗作中,不时传递出简洁而笨拙的惊喜,我甚至听到“寂静的高妙”:比如他将谢灵运的诗歌《过白岸亭》最后两句“未若长疏散,万事恒抱朴”译为:“但不适合我,我选择了从世界的忧虑中/解脱出来。我选择了简单。”我能感觉到现代语言的感染力,领略“不可摧毁的激情和幻觉”。就是这样,我一再告诫自己,重新审视中国古典诗歌的感性和力量。
王红公在书中数篇文章中不断出现,多少构造互文的趣味,甚至呈现一个相当丰富的形象:比如,王红公试图理解为什么自己拥有三次失败的婚姻,为什么女儿们都远离了自己,在生命后期,他杜撰了一位日本女诗人摩利支子,不断写诗,多少充溢“我行我素”的个性……当然我更感兴趣的是他的译诗,特别是两本诗集《中国诗百首》和《爱与流年:续汉诗百年》,可惜国内至今未翻译过来,多少是憾事。从书中转译的几首诗中,能看到“感触细致的再创造”,比如翻译杜甫的《对雪》最后两句“数州消息断,愁坐正书空”:“人们到处只是在悄声低语。/我焦虑于诗文的无用。”诗人王家新赞赏王红公的创造力:为我们创造了一种奇异的“语言的回声”。美国诗人W.S.默温熟读《中国诗百首》而得以感悟:许多年来,心中充满感激,一再感受“书中那种鲜动的生命力”;而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则将此书视为“侧身最富于感性的诗集之列”。
某种意义上,我有游历的感觉,从古典转向现代,又从现代转向古典,然后缓缓转向自己内心,重新认识我的智性和书写。古典诗人的趣味、译者的只言片语、一首译诗的悬妙,都可转为我思维空间乃至精神层面的历险:一首译诗,暗示诗歌的炼金之术,藏匿美学的趣味和思想的通透,我容易滑入美妙的声音——暗示,即是造梦。
我曾说过,当下诗人要突破和发展,有三种路径:一是重返传统(重新寻找出发的源头),二是布局一种新风格,三是集大成的写作。不论走哪条道路,都绕不过中国古诗的影响以及其贯穿我们书写的秩序。
有什么能替代我们语言的困境?从西方翻译诗乃至回译诗中窥见中国古诗的幽微与光荣,重新审视汉语在“时间与当代”的崭新意义,从而在喧嚣而繁杂的世界挖掘我们思想与书写的自由。又一次,我们像中国古典诗人恢复“汉语的荣光和骄傲”,才有资格说出钱穆先生在《人生之两面》中表达的意愿:“我认为将来的世界,正要中国文化来领导。”
诗学的“精神修炼”
在大众乐见的“平易与趣味”和学术著作的“晦涩与深沉”之间,谭夏阳选择了前者,试图以“共情的方式”讲述,类似哈金写《通天之路:李白传》采用“折中的写法”,只是哈金以“异乡人”的视角审视,注重“流畅的叙述、生动的故事和有趣的细节”,而谭夏阳以“幽微的诗心”来追寻,偏爱“资料的整合、诗意的解读以及笔法的轻盈”——某种角度上,这是一本探寻中国古典诗人的经典与荣光的书。是的,探寻,是一个动词,意味着“发现、激活和热爱”,指向中国古诗的伟大力量和“人性光辉”。
必须指出,谭夏阳在书中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首首回译诗歌及唱和之作”进行分享,细致分析译诗的“得与失”,如何趋于现代语境中的有效性、准确性和诗意性——所有译文的“重现与复原”,无非用不同的手段呈现相似的效果,最终指向诗歌的创造性。我能感受谭夏阳在行文中对中西诗歌的热诚,是一种带着“文本性处理”的“智性与情感”,其中“诗学的呼唤”和“诗心的细赏”跃然纸上;没有诗歌的实践经验和发自内心的热爱,是难以阐释一首诗不同译本的趣味与意境的。
在我看来,此书不过是谭夏阳多年来对中西诗歌文本的“感应和磨砺”,在诗学上作一次“精神修炼”, 他试图从更多资料、更多声音、更多角度发现中国古典诗人及其诗歌的“异质的宏响”——比如,通过对比、唱和、赏析西方的中国诗翻译,看见“汉诗的奥妙”和“深入汉语灵魂的能力”。
又一次,我想起谭夏阳的诗歌《晨光曲》最后四行:仿佛在错乱的时间里看云,恍惚之中/回到经年:依然是蓝色清晨/那时,我还未曾遇见你/那时,我正躲在云端预习你。而《李白来到旧金山》就是一道晨光曲,你能看见明亮的偶然、蓝色的诗行、奇幻的时间和悬浮的梦境,然后不知不觉唤醒最好的自己。正如谭夏阳在书中所言:“其生命力仍然在那里,只是需要适时地唤醒。”
陈世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