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一本书比作一盘“佳肴”,那市面上的诸多书籍就是一桌“流动的盛宴”。要享用这饕餮盛宴,又不想费太多银子,去旧书店淘二手书就是不二之选。
偶然发觉,自己最爱读、常放在枕边案头的书,大多是二手货。鲁迅的《彷徨》1973年版;《汪曾祺自选集》1987年版;一套10本《昆虫记》,是20多年前跟大学同学收的……这些书颇为耐读,却以极低的价格购入。正如周国平所言:“别的商品基本上是按质论价,唯有图书不是。”书是最不能按其价格来衡量价值的东西,故每次低价购得好书,欣欣然如捡了天大的便宜,得意之余又替书的前主人惋惜:居然轻易舍弃了如此“珍宝”!这种“捡漏”之喜,算是淘书的一大乐趣。
记得有个大雪天,走了很远的路,在某旧书店花15元买到一本散文集,厚厚的一大本,甚为中意。回家后喜滋滋地翻阅,妻子一问价格,笑话我买贵了。我不服,和她理论:“你看,此书收录中国散文69篇,外国散文63篇,印刷精良,考究严谨,何贵之有?划算!划算得很!”
淘二手书是“本小利大”的好买卖,但偶尔也有副作用。有一年体重飙升,一览众“衫”小,怕再胖下去没法出门,誓要减肥。于是全天多动少食,晚餐仅以黄瓜充饥,夜里还去“轧马路”消耗卡路里。路过夜宵烧烤摊点时,我闻香不为所动,自以为意志如铁、坚不可摧,结果在一个旧书摊收了本《雅舍谈吃》,回家一读,只觉口舌生津、肠鸣如鼓,瞬间“破防”,点了一堆外卖。一天忍耐煎熬的“成果”,毁于一旦!
阅读一本二手书,是与他人生命的交汇。书的扉页往往写有前主人的大名,或清秀隽永,疑似出自美女之手;或歪歪扭扭,一看就是顽童信手所涂。不少书还盖有印章,“某某藏书”“某某书斋”之类,甚至还有“某某图书馆”……至于我,从来不往书上写名字、盖章,说不定哪天就要出手,何必在书上留下个人印记呢?我买过不少书,也卖过不少书,其中有些书的“年纪”比我还大。与其说“书是人拥有的物品”,倒不如说“人是书‘生命’中的过客”。
人和人有缘,人和书也有缘。一本书读到不想再读,说明缘分已尽,可以让它回到二手市场,以飨更多读者。在时光的长河中,就让这书本的“盛宴”继续流动吧,让它们滋养更多求知若渴的灵魂,为迷茫者指明方向,为心灵带去慰藉与安宁。
杨抒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