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诗人曹兵清醒地剖析了生活、职业与诗歌之间的关系。他离开土地又回归土地,他清醒地辨识与缔结自己的白天与黑夜。这完全可以作为我们解读他的第一部诗集《我在田野等风吹过》的重要风向标。
从诗集中收录的诗歌内容来看,诗人的诗歌轨迹以故乡为土壤,可以清晰地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离开家乡、在外谋生的漂泊生涯。这部分文字,充满着生命的坚韧、无奈与隐痛,是诗人的“离乡记”;另一部分是以自己的家乡宁夏交岔乡关口村为诗歌坐标,为我们构建起的生活场域。这部分属于诗人的“还乡记”。
上部离乡记,可以叫做铁皮屋笔记。铁皮屋是频繁出现在诗歌中的一个重要意象,是诗中一切人物和故事依次展开的前缀词。它的临时性、破碎性、密闭性构建起了漂泊生活中的一种诗意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看到醉酒的工友、频繁更换的床位、音量很大的手机、拖欠的工钱、廉价白酒……
在这样的环境中,诗人的孤独是显性的孤独。对生活的无力感、对他人的无力感,以及对自我的无力感,集中凸显出诗人的孤独。这种孤独无法言说,甚至当你用嘴唇发出“孤独”的发音,这个词的语义便会离你更加遥远。
当然,因为一种典型场域的建立,诗人的这种无力感也扩大为一个群体的无力感。在一个铁皮屋里,面对自我、面对他人、面对生活,那些以诗人为代表的谋生者,他们坚韧而勤劳,他们隐忍又无奈,他们习惯了苦难中的自我消遣。
在异乡谋生时,即便是被困在铁皮屋子里,他的灵魂也是游荡着的,他的镜头里面的人物,没有具体的面庞和表情,没有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被他用“工友”笼统代替。而一旦回到故乡,如同阿克琉斯的脚踝轻轻落地,当他的笔触与故乡的人事物景所接轨,他转而变得细致、温情,所有的人事物景都有了自己的细微表情与身份,诗歌转而呈现出一种不慌不忙的叙事语调。
这与之前的笔调完全不同。身在异乡的生活,是仓惶的、急促的、目的性很强的;而回到家乡,心境平和,没有了那种生存的焦灼与无力感,有的则是随遇而安与安之若素,是对生活方式和生命状态的领受与接纳。
回乡记以诗歌的方式,对另一个身份的自我进行横向拓展与纵向追溯。这个村庄,不仅仅是存在于诗歌中的地理场域,更是一种精神坐标。
当然,即便是回乡,那种精神困境中的突围仍旧在场。而即便是困境的突围,相比于离乡记,也是以安静为基调的突围与自救。这种自救不再是个体的孤独,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更具普遍性的孤独。诗人在《活着》中发出的感慨是苍凉而感伤的:“此后,我两手空空,不敢面对尘世/我一直以活着的/方式,在梦里掘金。”《冬至》则抒发了生命的虚无感:“我活在古老的年代,写无用诗,做无用人/等了千年的雪,酩酊大醉,忘了换人间一个清白身。”孤独是生命的常态,是人生永恒的命题。诗人在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孤独感与虚无感,与你和我,他和她的孤独感与虚无感,是同样的。
离乡记中,虽然人物都是面目模糊的,然而这些人物的能指和所指却是无比清晰的。回乡记可以挪用离乡记这种主题清晰感,充分挖掘出物象在细部的独特性,转换一下叙述思维,让物象发言,让诗句与物象贴合得更细致、更紧密、更有目击感、在场感和镜头感,有能力将读者拉进文本内部。曹兵的生活方式和经历,决定了他比在他之外的任何人,更有条件,也更有能力来实现这一诗歌写作的水准。
《我在田野等风吹过》的标题中,出现了三个意象组合:我,田野,风。当一个人独自面对旷野,独自面对风,他在面对什么?是否在面对生命中的已知与未知,面对生活中偶尔落下的雨雪与石头,面对白天之外的另一个自己?而当一个人独自面对旷野,面对风,他又在等待什么?是否等待这片世代劳作的旷野荣了又枯、枯了又荣,等待一场风吹来远方的消息,等待生命中已然的诗歌,等待另一个自己在诗句中缓慢浮现?
这是孤独中的等待,如同一个人在黑暗中等待黎明。而每一个孤独的人,谁又不是如此这般,在生命的旷野中独自面对身边的苟且,与远方的诗意?
鲍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