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的路上,有时觉得自己像极了拾荒者,捡起一个个陌生的词汇,赏析一个个好句,该圈点的圈点,该标注的标注,把想要的东西往文档里塞,渐渐积少成多……
窗外,细雨绵绵,檐溜叮咚,出门是不可能的了。乐于自处的人,不认为“宅生活”多么难以适应,毕竟有读不完的书,不至于饱食终日而空虚。
多年以来,阅读已渗透我的日常,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假若一日中断阅读,心里便产生虚度光阴的负罪感。
其实,我早年就酷爱阅读,只是近年阅读欲望变得愈加强烈,目的也越来越明确,因为阅读给我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
精神上,随着阅读量的增加,丰富了内心世界,不再那么敏感与自卑,与人交流越发自信。
物质上,通过广泛阅读,建起自己的知识体系,随之写作水平有质的提升,能收到满意的稿酬。
这,就是我坚持阅读的动力,也是我甘愿为之付出时间成本的原因。
然而,一味埋头苦读,容易被人说成书呆子。因此,我极力避免自己成为一个学而不思之人。阅读时,总想方设法寻到阅读的价值,哪怕只收获一个词汇。
当学会深度阅读后,就会顿悟,比阅读本身更具价值的是,改变人的思维方式,比如看待棘手问题时,至少多一个维度,处起事来,相对得心应手。
只是因为多读了一些书,我成村里人称为“有文化的人”,因而常为乡亲代写一些文书,每每瞧见他们期待的眼神,倍感长脸。
在“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的乡村,我发现人们嘴上排斥的东西,正是他们所缺乏的时候,多少有点“怒其不争”。
我并没有为自己读过几本书而多几分自豪,而是为自己摆脱某种束缚而感到幸运。即使在那个闭塞的乡村,那个村的人对读书执偏见的年代,我仍捧着书本,使劲阅读。
我曾经质疑过阅读的意义。那时候在我看来,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阅读,干的又不是短时间内有回报的事,加上偶有旁人的冷言冷语,使我的阅读踌躇不前,几度放弃,又几度执起。
直到有一天,尝到阅读的甜头,我才真正建立阅读的自信心。现在,阅读对于我,就像进食一样稀松平常,虽然它挤占我日常大部分时间,但是我不觉得那是虚耗。
在阅读的路上,有时觉得自己像极了拾荒者,捡起一个个陌生的词汇,赏析一个个好句,该圈点的圈点,该标注的标注,把想要的东西往文档里塞,渐渐积少成多。假若拾荒者最终改变不了命运,也不至于让自己食不果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