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抄书有时是整本书,有时是一章一段,有时是一句一词。抄书看似乏味,其实充满无穷乐趣。
上学的时候,我就开始抄书。原因很简单,书是借来的,要及时送还,无法多次阅读,所以我总是起早贪黑抄写。薄一点的书,我是整本抄写的,例如席慕蓉的一些书《无怨的青春》《七里香》《一棵开花的树》等,不但印刷精美,诗歌也精美,我在抄写的时候,也总是排版得极其精美,或者在标题处添加好看的小图案,或者在字里行间穿插几个特殊符号,以至于日后再次阅读的时候,便有了“书”一般的感觉。“长大了之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一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岗上那静静的晚月……”抄写到这样近似经典的句式时,我甚至会把这一整页都用蜡笔涂抹一遍,既便于阅读,又便于查找。
而厚一些的书就不便于整本抄写了,例如四大名著,或者一些小说集,第一纸张缺乏,第二时间缺乏,所以只能抄写自己喜欢的段落。当时抄写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野草》《华盖集》《呐喊》,每每抄写到重要段落,竟会愤然起身,仿若身临其境一般,感受着作者的感受,思想着作者的思想。尤其是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记录了中国从远古神话开始到清朝小说之间,中国小说文化的发展经过和形成历史,深刻阐明了中国小说的发展道路和发展规律,这本书我抄写了接近三分之二,有时候抄写到后半夜,有时候彻夜不眠,仿佛自己也是一名大作家一般,那股认真劲儿,实在是人生中的一大乐趣。
抄书看起来虽然是一件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的事,但是实际上,却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益处和兴趣,为我日后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至于后来,不仅仅局限于抄书,报纸也抄,只要看见好的章节、字段,都会抄写下来。我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助人为乐在我眼里是闪着金光的作为,我经常把那些“手抄本”借给同学或者朋友看,当他们看完,并在里面插几枚树叶或者剪纸作为书签,送还给我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感动又欣喜的,感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和文字的力量,欣喜的是抄书的乐趣,不仅丰富了自己,也丰富了他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书籍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事,我也经常去图书馆看书,或者买书,一买就是好几本。但是,这并没有改变我抄书的习惯,而且,抄书的本子也变得越来越精美,自带彩页或插图,不用我再随意涂抹颜色了。一本本好看的小本子装在抽屉里,或者摆放在书橱里,和书籍一样有着珍贵的价值。于是,我便经常手端着咖啡,看着自己多年以来的各种手抄本,陷入回忆之中……
其实,在晋代就开始流行抄书的风尚,更早的汉代、三国时期也有抄书的习惯流传。实际上,古代在印刷术发明到普及使用之前,书籍的成册与流传全靠人力手抄。虽然现在的抄书与古代的抄书有着不同的意义和目的,但是,都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发扬和光大。
抄书有着无穷尽的意义和乐趣,虽然要比读书慢很多,但是会有充分的时间反复回味,用自己的思想和经历去设身处地地体会,然后,不但受到启发和共情,还会长知识,更丰富了自己的人生阅历。
现在进入网络时代,我也开始用电脑进行抄书,既快捷,又方便查阅。再按照类别,利用电子软件编制成一本本电子书,真的是意义重大,又其乐无穷。
抄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重要部分,既丰富了生活,也丰富了灵魂,更丰富了时间。同时,也提升了人的趣味和品味。
作者:程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