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乐山者必心怀天地自然。
我不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觉得无论哪里的山水都大同小异,有什么可看的?然而,读张藩的散文《于我此行,邀约长白山》,忽然产生了旅游的冲动。茫茫风雪亦是天地间大美,唯有将自然生态装入心中者,方能领略。
好散文没有唯一标准,文学界却有一条将散文写好的公认准则,就是:“写独特,独特写”。《于我此行,邀约长白山》作为游记散文,做到了两个“独特”。
先说“写独特”。白山黑水的儿女,有谁不以长白山为傲?若问起爱此山的理由,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人参、貂皮、鹿茸角、长白山天池,哪一样不足以撑起东北人的自豪感?然而,张藩的散文《于我此行,邀约长白山》从全新的视角写长白山的冰雪,让读者感受到冰雪可爱,天地自然可亲。
整篇文章,没有一笔关于长白山冰雪的实写,所有内容都是在大巴车上关于冰雪的联想。相对于直接描写长白山的景物,这样的取材显然是独特的。作者先由大巴车上播放的歌曲引发联想,“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一句歌词能引发怎样的联想?当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联想,作者的联想是独特的,他联想到歌词的作者胡适,耳熟能详的歌词和鲜为人知的作者产生巨大的反差,读者认知受到冲击,阅读兴趣自然被激发出来。然后,作者由歌词内容“你从山中来”联想到爷爷的一句话,当然,在二者之间省略了“山中有风雪”,爷爷的这句话很有力量,“爷爷曾经说过,男人要经得起暴风雪,没有把脚印深深地印入大地三寸,算不上男人。”这样,就把山、暴风雪、男人几个意象联系起来,作者明确了自己此行的方向。“大巴车一路向东,我或许有了答案。向东,向着冰雪的方向,向着暴风雪更猛烈的地方。”
然而,作者笔下的内容始终是大巴车上的联想。作者一路联想到:熊妈妈和熊宝宝的冰雪游戏、《林海雪原》中的冰雪豪情、传承父亲出游的习惯,因而联想冰雪中泡温泉的奇景、北纬41度黄金滑雪带,“避风起舞,漫卷雪浪,索道凌空”的壮观滑雪场景、《雪山飞狐》一幅幅壮丽的画卷、北极探险家挟雷裹电、惊世骇俗的话……可谓浮想联翩,神游天地万物之间,一条“风雪”线贯穿其中,瑰丽又壮观。动物、人类与冰雪世界共同构成一道道美丽风景,对冰雪的热爱潜藏于文字叙述中,令人玩味不已。
再说“独特写”。对于热爱旅游的人,只要身体在路上,无论去哪里,他们都是欢喜的。这就有了一个凌空起笔的开篇:“旅行有时是随性的,并未事先攻略去哪里,到哪去,譬如我,坐上大巴时,自问,我要去哪里,大巴车往哪儿开呢?”文学之美往往来自虚笔,这样一个玄虚的开头,让一次旅行产生了哲学意味。“我要去哪里,大巴车往哪儿开呢?”这些问题看似无理,实则引人深思。是啊,我们每天忙忙碌碌,究竟要到哪里去?承载我们生命的大巴车又将开向何方?
这篇散文内容丰富,取材广泛,却又被一条“一路联想”的行为之线紧紧贯穿起来,既有不限时空取材的灵活自由,又有集中赞美风雪的精神内核,这种自由洒脱又不失敦实厚重的文笔,无论什么时代,都堪称一种文学艺术之美。
如果说一路关于风雪的联想够丰富了,作者在文章结尾引发读者联想之笔才是使文章内涵走向无穷的关键。文章结尾一句话:“于我此行,邀约长白山。”可见,作者与长白山的会晤才刚刚开始。至于作者如何“去邂逅一场天地豪情,去追寻梦中长白山之冬日出日落,冰清玉洁!”全靠读者脑补了,正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
整篇文章,从题目开始已经显出与众不同,这种独特并不给人标新立异的做作感,而是极为自然。即便结尾这句:“于我此行,邀约长白山。”也丝毫不让人觉得作者口气大,何也?原因在于作者的心胸和格局能够驾驭这样大的主题。设想,一个仅从个人感受出发表达对自然热爱之情的人,他只会赞美娱心悦目的景物,花草树木、飞泉瀑布才是其所咏之物,或者津津乐道于东北三宝——人参、貂皮、鹿茸角,那些给人带来经济利益的物产。能够赞美暴风雪的人才是真正心怀自然、敬爱自然的仁者,不管自然生态带给人何种感受,哪怕风雪带给人寒冷,只要是大自然的合理组成部分,它就是一种美,就是一种智慧,大爱者会由衷地热爱它。仁者完全出于热爱大自然而赞美大自然,绝不出于利己主义。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最大的智慧,作者的这种大情怀使文章格局变大,人也变得高大起来。
“于我此行,邀约长白山”,这个句子写出了人与自然的朋友关系,写出了人因与自然平等才变得高大的道理,也写出了人类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尊重自然、爱护环境,才有美好未来的事实。相反,人类如果在自然面前摆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姿态,任意而为,肆意破坏大自然,反而变得渺小可怜,遭大自然反噬。
“一片雪花,对于游子是乡愁,对旅人是一份请柬,对一枚树叶是生命起舞的源泉。”在热爱大自然的人眼里,处处充满诗意和美好。作者这份炽烈的爱以美好的诗意呈现于文章结尾,余韵悠长。文章结尾卒章显志,已经回答了文章开篇的问题:“我要去哪里,大巴车往哪儿开呢?”那一定是开往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道路。
胡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