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梅花一溪月》。书名浪漫,加之作者潘小娴是岭南人,让我不由得想起苏东坡的词:“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岭南也好,塞北也好,此心安处,即是吾乡,定义简洁明快。今人木心则有些纠结,诗中写道,“无论何方都可以安顿自己\) 乡愁\)哪个乡值得我犯愁呢”———是啊,生于乌镇,籍贯绍兴,久居上海,哪个乡值得他犯愁呢?而在村
上春树那里,压根儿就没有乡愁这回事儿:“无论置身何处,我们的某一部分都是异乡人(stranger)。”事实上,生于京都的村上也好像从未提及他生于京都何街何巷。京都美国人?话不好这么说,村上自己也没这么说。
概而言之,之于东坡,此心安处是吾乡。喜好吃的他,“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之于木心,纵使乌镇也未必让他产生乡愁,索性断言,“我是绍兴希腊人”;之于村上,故乡也是异乡,他在写给中国读者的信中宁可说自己是“偶然生为日本人”的人。
那么之于作者潘小娴呢?小娴是广东连南人,生于连南(连南瑶族自治县)的梅村。大学时代在广州,毕业后直接留在当地,在广州学习、工作、生活已有三四十年。相比于连南,在广州的时间显然长得多。但据我有限的阅读范围,较之广州,她似乎写连南梅村的时候更多,也更为情深意切———梅村广州人?广州梅村人?喏,广州的越秀山、六榕寺、陈家祠、海珠桥,以及珠江的夜景、沙面的洋楼等等,有多少出没于她的笔下?然而连南那个小小的梅村却始终拽着她的笔端。父亲的一抹身影、母亲的一再叮咛、祖母的一碗宝贝菜、叔叔的一截鹅卵石墙,还有那一树梅花、一溪山月、一只白鹅、一声鸡鸣,以及会飞的蒲公英、好吃的南瓜花、小学上下课的钟声……林林总总,般般样样,都在不容分说地把她领回童年。不,那本身就是作者的童年。童年无疑是一个人精神成长史的序章。而于作者又是她文学创作的第一句第一行。在这个意义上,她日后所有的篇章、所有的才思都带有故乡的“水印”,梅村是她永远走不出的风景———广州的梅村人!
书中收录的《会飞的蒲公英》,难怪入选长春版小学语文教材,的确写得好。“圆圆的脑袋,白白的茸毛,风一吹就轻盈地飞了起来,飞呀飞,飞得老高老高……不久,我上小学了,妈妈缝了个花书包给我,书包上绣着几朵白色的蒲公英,花旁边还歪歪斜斜地绣着几个字———会飞的蒲公英。”后来呢,“我考上了中学。那个绣着蒲公英的花书包旧了破了……妈妈又守着小油灯,为我做了一件蓝色的连衣裙,裙上绣着一朵白色的蒲公英。每天,我穿着蓝色的连衣裙,在学校和山村的大马路上飞来飞去。”如此读着读着,感觉蒲公英真的在我眼前飞了起来———这些字,每一个字都幻化成了蒲公英,轻盈、质朴、鲜活,而又温情脉脉。从中看得见母亲慈祥的面影,听得见母亲亲切的语声:要做会飞的蒲公英!说起来,同是山乡出身的我也喜欢蒲公英,也描写过蒲公英。只是我描写的不是花落后撑起毛茸茸小伞的白色蒲公英,而是刚刚绽开的黄色的蒲公英:“嫩黄嫩黄的,黄到人心里去了,真想俯下身子亲上一口。因为它,山坡有了金色的星星,河畔有了动人的笑靥,路边有了眨闪的眼睛,草坪有了黄艳艳神奇的‘图钉’……”
我曾看过一幅木刻,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噘起小嘴把蒲公英毛茸茸的小白伞吹向远空,给人以无尽的乡愁与遐思。而眼前这篇《会飞的蒲公英》,则用笔刻代替了木刻。作者果然飞走了,从梅村飞向广州,在广州落地、生根、发芽、开花。但她的心、她的梦、她的情思,随着岁月的推移,开始越来越多地从广州飞回“小木屋后面的山坡”,飞回梅村———广州的梅村人!
可是,三十几年后的梅村仍是儿时吹蒲公英的梅村吗?比如老屋前面叔叔砌了三年才砌出来的那截鹅卵石墙,两年前被拆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以“大众脸”的红砖墙。现在,红砖墙又被粉刷成雪白的“大众脸”。这么着,鹅卵石墙那朴拙、温馨和沧桑感消失了,而那恰恰是牵动游子心弦、牵回远飞的蒲公英小伞的乡愁游丝。在这点上,小娴又可能是梅村的广州人!
不妨说,这也是故乡的双重性。于是木心说“哪个乡值得我犯愁呢?”于是村上说“无论置身何处,我们的某一部分都是异乡人”。于是小娴既是广州梅村人,又是梅村广州人。这也未尝不是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个游子的心灵处境。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两个故乡:一个走不出的熟识性故乡,一个回不去的异质性故乡……
林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