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时,翻出一本用牛皮纸包裹的旧书《第二次握手》,这是作家张扬1979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受到过无数年轻读者热捧的长篇小说,恍惚见到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轻轻拂去书上的尘迹,指尖哗哗翻掠过书页,思绪瞬间回到了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与书们相依相伴的情景……
那时候的我,文静,酷爱读书,但一个蜗居穷乡僻壤的农村小孩,食不果腹,所谓酷爱读书,无非是逮到什么读什么,从包咸鱼的旧报纸到哥哥姐姐扔掉的破课本,我像一头饥饿的野猪闯进菜园,饥不择食,囫囵吞枣。
第一次接触文学书籍是在初中一年级。教我语文的孙老师把第一次的作文发下来,我看到了满篇的红字和修改痕迹。孙老师在批改里说,你是一个聪颖勤奋的孩子,你的作文给了我好多惊喜,愿你写出更多妙笔生花的文章来。孙老师当着众人面的前读了我的作文。
鼓励的作用是难于用语言形容清楚,可它偏偏就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从此,我完全被缪斯迷了魂儿,所有的课间,我都跑到学校的图书室,如痴似醉地阅读起文学书籍,并构思写起短篇小说来。记得初二第一学期时,我写了一篇题目叫《路在脚下》的短篇小说,投给了当时县文联的《翠园》文艺报,不久就发表了。
一天,孙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她递给我一本张扬写的《第二次握手》,然后老师望着我说:“看到你这么痴迷文学,我想起了读中学的我。那时我也被缪斯勾了魂儿,每天涂鸦一千几百字。希望你每天都要坚持练笔。在文学写作上你有这么好的开端,今后一定会大有作为!”
从此,我便更痴迷于读书。可学校图书室那有限的几本文学书哪能满足我的读书欲望,于是便想到自己买书。可家里哪有闲钱买书?于是自己想办法:暑假耙柴买给砖厂,2分5厘钱1斤。我每天都到岭上去耙尤加利树叶。那个假期,我耙了十几大麻袋尤加利树叶,开学前挑到砖瓦厂卖了二十多块钱。有了钱,我便慷慨大方了,跑到县里的书店,一股脑儿抱回来杜鹏程的《保卫延安》,周克芹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杨沫的《青春之歌》,古华的《芙蓉镇》,巴金的《家》。
那个暑假,我沉迷于书中的故事而难以自拔,每本书差不多读两三遍。书中的故事情节和优美词段,在我阅读时就像血液一样滋滋地输入脑海。每一本书读完,我都觉得自己像充了气的皮球一样,瞬间鼓胀了许多,那是一种阅读后的快感,一种收获后的欣慰!
初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当时农村热门的师范学校,毕业后到中学任教,上世纪九十年代又带薪进入大学中文系读书。在大学的那几年,是我买书读书最多的时光。我几乎把所有的工资都用来买书。如买了《茶花女》《红与黑》《少年维特之烦恼》《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白鹿原》《骆驼祥子》《呐喊》《围城》等几乎所有的中外名著。大学毕业,这些书装了两大麻袋运了回来。
这些书,我基本浏览了一遍。教材中的唐诗宋词元曲,我背了将近一百首,四大名著是反复欣赏玩味,近现当代作家的代表作,我反复熟读,《白鹿原》《平凡的世界》我是反复阅读玩味。《茶花女》《红与黑》《少年维特之烦恼》也读了两遍。这些书影响了我性格的形成,以及审美观的校正。它带给我的无论是现实的厚重还是浪漫的唯美,我都甘之如饴。
往事疏忽过,转眼将耳顺。读书,终是幸福的。我们的人生,也正因为有了读书,寄豪情侠义于笔墨之间,予万千思量于书册之中,才变得充实和美丽。
终生铭谢那些温暖过我青春的书!
杜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