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学生时代用过的、一直伴随在我身边近半个世纪的书箱里,居然发现有8本保存完好的“小人书”。
那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版的“小人书”,是我学生时代珍贵的“课外读物”。重新捧读之,那段温馨的记忆像放电影般,一幕幕浮现于眼帘……
家乡鄂东南,称“小人书”为“图书”。当时的我们,只知道它叫“图书”,而不知道其大名其实是叫“小人书”,更不知道它的别称“连环画”。大概是家乡的“智者”们望文生义之故吧,将“有图的书”简称为“图书”了。
“小人书”有图亦有文,它以连环画方式叙述故事、刻画人物。其题材广泛,内容多样,不拘一格,通俗易懂,即便是不识字的大爷大妈也喜欢看,而且还看得懂。
在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网吧,也很难见到报刊的偏远农村,“小人书”作为一种“闲书”、一种“课外读物”,它让我们了解到了许许多多课本外的故事,开阔了从没出过远门的我们的视野,也带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童趣。
它,无疑是我们这些少年郎的最爱。
在当时,谁要是有一本“小人书”,就会引来许多围着他转的小伙伴。大家众星捧月般跟着他,百般讨好他,目的是能讨得“小人书”一观,过过眼瘾。更多的时候,是拿自己的物品跟对方作“等价交换”。
譬如,一粒果糖可交换看一遍,两枚玻璃珠或几个折成三角形或四方形的“纸票”,可交换看一两个小时;假如想拿回家去一晚上看个够,所交换的物品至少得翻番。当然,最好的交换方式自然是你有一本,我有另一本,大家相互间交换着看。这样,手头拥有的一本“小人书”,就可以一“变”二、看到两本了。
大家有言在先,拿去看可以,得爱护,不能在“小人书”上乱涂鸦,不能让其卷了角,更不能扯破其封皮或内页,否则,得照价赔偿。这些看似苛刻的约定,足见主人对“小人书”的挚爱。主人为了保护“小人书”,还常常为其包上书皮。
小伙伴们每看完“小人书”,总要回家炫耀一番。或给尚不识字的弟弟妹妹们绘声绘色地讲白毛女的头发是怎样变白的;或在哥哥姐姐面前感慨阿庆嫂如何不简单,杨子荣如何智斗座山雕,最终扫清威虎山上的土匪;或晚上在家门口乘凉时,在父母面前卖弄糊涂官贾雨村如何乱判糊涂案,女法官尚勤如何秉公执法,依法查清“法庭内外”的真相,揪出真凶,让法律最终战胜特权,正义得以伸张。这样的“炫耀”,总会因此赢得家人们羡慕或赞许的目光。
如果谁拥有刚刚看过电影的“小人书”,小伙伴们更是翘首以盼,并想方设法借来“一饱眼福”。因为,带着电影的画面感去欣赏“小人书”,对故事情节将会有更深的理解,在同伴、在家人面前聊起来也更有“发言权”。
我和村中的小伙伴们每年也有几本属于自己的“小人书”。那是我们一起上山放牛时,抽时间去挖半夏等中草药,或偷采生产队的蓖麻籽、桐籽并变卖后购买的,是大家的“共同财产”,由一人保管,大家轮流欣赏。
有时,有的小伙伴将“小人书”带到课堂里去看,若是语文课倒还好说,挨老师一顿批评就没事了;若是其他课程,十之八九会被老师没收。每当这种情况出现,星期天一起再去放牛时,我们就罚小伙伴一人去挖半夏或采摘蓖麻籽或桐籽,重新去购买,以“挽回”损失。
有一次,姐姐带我和弟弟到舅舅家去。在外工作的舅舅给我一本《红灯记》,给弟弟一本《沙家浜》,还给我俩一人一张布告纸,让我们看完“小人书”后把自己的感受写在布告纸背面。那是我们兄弟俩第一次单独拥有的“小人书”,也让我从此养成了边看书边写读后感的习惯。这习惯也是我爱上写作的开始,且时至今日仍坚持不懈。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上高中和读中专时,学校周边有专门做出租“小人书”生意的,一些家庭条件较好的同学去租借,我自然也托福通过这种方式看过“小人书”。参加工作后的最初几年,我看“小人书”的劲头不减,当然这时不是去租借而是直接到书店去购买,且至今保存下来了8本。
喜欢阅览“小人书”,是一个时代的文化记忆。这记忆是温馨的,也是难以忘怀的。
作者:刘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