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10岁时,舅舅送给她一只刚出生不足月的小狗:黑色的皮毛,肉肉的小身体软绵绵地蜷在盒子里,对放在鼻子跟前的牛奶无甚兴趣,只是偶尔听到有人说话便抬起黑脑袋瞅上一眼。女儿放学回家,畏缩不前,生怕那盒子里会冷不丁窜出一条猛兽朝自己扑来,等她壮了胆把头凑近,蓦地,跟那亮晶晶的黑眸来了个对视,瞬间,彼此爱上了。
因为犬种是拉布拉多,便取名“阿布”。只要女儿一声呼唤,本还懒懒躺在门前晒太阳的小东西立刻抬起两只耳朵,灵敏站起,撒腿飞奔,颠得肉肉的屁股两边不停晃动,看得人忍俊不禁。
大型犬成长迅猛,半年不到已褪尽“婴儿肥”,身躯高大挺拔,四肢强健有力。女儿训练其各项技能:跳坑、高跃、捡物……凡她所能想到的都要拿来验证一番,这一切对于“身手矫健”的阿布来说实在是小儿科,每每完成任务,女儿兴奋地如鸟翼般张开双臂绕着阿布盘旋,一旁的外婆直纳闷:这套耍了百十来遍的把戏咋就玩不腻呢?
傍晚带阿布遛弯是固定活动。女儿高高扎起的马尾在空中摆动,阿布也雄赳赳地昂首阔步,兴奋起来时便脱绳恣意前驰,但只要听到身后女儿的呼唤,立马回头奔到跟前,绕着她直打转,有时也抬起两条前腿搭在女儿肩膀上,以示亲热。有一次在湖边,她舅舅说是要试试阿布的水性,抱起它便往湖中抛去,只听“扑通”一声,湖面溅起巨大的水花,猝不及防的阿布在水里扑腾了好一会,才狗刨式向着岸边游来,这让女儿心疼不已。
几年后,我们搬离了母亲家,她舅舅也自立门户,只有外婆与阿布居于老宅。时间所限,我们只能在周末回去玩上半天,那天对女儿来说无异于是最隆重的节日,因为她可以一整个下午都和阿布在一起。母亲说,我们最初离开时,阿布跟失了魂似的,狂躁不安,满巷子来来回回疯跑,有时趴在院里,只要听到外面有小女孩的声音,便噌地起身蹿了出去,一见不是女儿,又折返回来卷起尾巴耷拉着脑袋趴在地上,半闭着眼可躺上半日,往日的那股疯狂劲儿已不见了。只有女儿回家来,它才生猛骁勇犹现。
相聚是快乐的,可分离着实让人伤感。在女儿泪眼婆娑百般哀求下,我尝试把阿布带回家养,白日家中无人,我把它圈在阳台上,却不知怎么挣脱了,外面稍有动静便狂吠不止,引得左邻右舍去物业投诉。无奈之下,又送回母亲那儿,而母亲已年迈,她舅舅只好把阿布送到了朋友处。后来没多久,别人嫌它闹腾转手送去了一个煤场。再往后便不知所终。女儿得知后嚎啕大哭,哭得眼睛跟两个桃子似的。
女儿初三那年,有一次,我坐在客厅看电视,断断续续听见女儿屋里传来嘤嘤哭泣声,降低音量,再听,真是有哭声。我轻推门,只见女儿面枕手臂伏于书本,我蹑手蹑脚地再走近些,摊开她的作文本,只见写道:《阿布,你在哪儿》。一时间,我的泪也涌上了眼眶,便急忙退了出来。
彼时,我才明白,为何后来女儿坚决不再养狗,她的心里一直在牵挂着伴她成长的阿布。这也教我懂得:任何的感情都应慎始善终,如果选择了同行,就意味着陪伴,不抛弃,不放弃。